保标招标 > 湖南招投标网 > 招标信息 > 龙头铺道路环卫作业服务项目
************告
公告日期:***年06月17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府采购编号:************ [***]*** 号   
  ******告采购项目名称:******项目   
  ******告日期: *** 年 5 月 28 日   
  ******告开标时间: *** 年 6 月 19 日 9:00   
  延期开标时间: *** 年 7 月 4 日 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 、更正前内容:    招标文件 第五章 ******的文字描述与附表关于人员、******。   
   现更正为:    本项目 第五章 ************以此表为准。   
   
  2 、   招标文件 第五章 ******十三、附表【另附】的《附表 1 :******项目面积明细表》、《附表 2 :******项目机械化人员、设备配置表》、《附表 3 :******项目清扫保洁人员、设备配置表》、《附表 4 :************排表》******第 32-36 条(即奄子坡路、莱茵坡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兴龙路)******删除,************道路长度由 ***.00m 调整为 ***.0 m ,******车行道面积由 ***.00 ㎡调整为 ***.00 ㎡,******人行道面积由 ***.50 ㎡调整为 ***.50 ㎡,******绿化带面积由 ***.50 ㎡调整为 ***.50 ㎡,******总面积由 ***.52 ㎡调整为 ***.52 ㎡。   
  3 、招标文件   ******涉及的 奄子坡路、莱茵坡路、规划五路、规划六路、******删除。   
  4 、************道路长度,******车行道面积,******人行道面积,******绿化带面积,******总面积均按前述更正内容 第 2 条进行相应调整。   
   三、******疑     
  ************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 刘锐   
  电话: ***-***   
  2 、采购人   
  名 称:************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铜藕路 *** 号   
  联 系 人:周敏   
  邮 编: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 *** 号悦湖国际 *** 室   
  邮 编: ***   
  联 系 人:刘锐、刘阳、李峰   
  电 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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