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湖南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招投标知识 > 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的行为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密封,或密封处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 *投标书未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鉴的。*投标书所投并不是本次招标项目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或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5、投标单位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或参加开标会未提供有效证明的。7、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未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副本原件的。
8、所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涂改、转让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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