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的概念是什么

招投标知识 2022-11-01   |  人围观

标签: 土地招标 

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市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人的行为。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

土地拍卖出让工作程序:

1、制订工作方案:制订拍卖前期工作方案报中心领导和局领导审定。

2、编制拍卖文件:根据业务处提供的地块材料编制、印刷拍卖文件。

3、发布拍卖公告:出让人至少在拍卖开始日前20天发布拍卖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时间、地点。

4、出售拍卖文件:按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出售拍卖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

5、组织现场踏勘:组织意向竞买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答疑。

6、受理竞买申请: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竞买人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另有规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7、审查竞买资格:根据拍卖文件要求,对竞买申请人的开发资质、诚信记录进行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竞买人资格确认通知书及竞买号牌。

8、举办拍卖会: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拍卖会。竞得人与出让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缴纳定金和佣金。

9、公布成交结果:拍卖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拍卖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10、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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