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擅自更改招标文件吗

招投标知识 2022-11-16   |  人围观

标签: 招标代理 

擅自修改是不对的。因为,招标代理机构并不是真正的招标人,而且现在的招标项目多为政府项目,一般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局来负责监管。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应该就需要修改的内容由业主方与招标代理机构双方盖章后,交当地主管监督部门备案许可后,在网上公开发布澄清。对于擅自变更招标文件的,轻则变更无效、重则招标项目或招标结果无效,甚至取消招标机构相关资质。

招标代理机构的职责

(1) 拟订招标方案:招标方案内容一般包括: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拟招标的组织形式、拟采用的招标方式,上述内容确定后,还应包括制定招标项目的作业计划,计划内容包括招标流程、工作进度安排、项目特点分析和解决预案等。

(2) 编制和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制的优劣将直接影响招标质量和招标的成败,也是体现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如果项目需要进行资格预审,招标代理机构还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经招标人确认后,招标代理机构方可对外发售。

(3) 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人资格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两种方式。资格预审是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一般是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4) 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代理机构应按国家颁布的法规、项目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编制标底、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并负有对标底保密的责任。

(5)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根据招标项目的需要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可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收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编制答疑会议纪要或补遗文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6) 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招标代理机构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受投标,组织开标、评标等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协助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7) 草拟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根据招标人的委托,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拟订合同,组织或参与招标人和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8) 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些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合同的执行、货款的支付、产品的验收等工作。一般情况下,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承办所有事项,都应当在委托协议或委托合同中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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